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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蕲春摄影协会章程

蕲春县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蕲春县摄影协会是全县专业摄影工作者和广大业余摄影爱好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道路,自愿结合的专业性群众团体;是县文联团体会员,接受黄冈市摄影家协会在业务上的指导。本会常务理事会及其常工作机构在县文联领导下,独立负责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宗旨与任务

 

第二条    蕲春县摄影协会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和组织全县摄影工作者和业余摄影爱好者、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摄影艺术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鼓励和倡导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努力学习、加强实践、深入生活、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文化素养,不断提高思想、艺术水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努力创造无愧于伟大社会主义时代的摄影艺术作品。

第四条    鼓励和提倡不同学术观赏、不同流派的争鸣和切磋、鼓励和提倡题材、体裁、形式和风格的多样化、提倡同志式的批评和反批评。奖励摄影工作优秀人才、积极培养新生力量、促进我县摄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第五条    提倡在立足本县摄影创作的同时,积极促进和参加省、市及全国的摄影艺术交流活动,积极做好全县和省内外摄影界的信息交流和友好往来。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拥护本会的章程,从事摄影创作、理论研究、编辑、教学、摄影教材修理、暗室工艺、以及摄影组织领导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影响者、由本人申请,两名会员介绍,经协会常备理事会议审议批准,履行入会手续,即可成为本会会员(细则另定)。

第七条    本会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接受本会分配的任务,按时交纳会费。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建议和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会员如自愿退会、可向本会申请履行退会手续。

第八条    本会会员从事摄影艺术创作活动的会法权益如受到压制、侵犯和伤害,有权要本会予以保护、本会有责任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    会员违反本会章程,严重损害本会工作,或违法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可作出取消或开除会籍的处理。

 

第四章    组织

 

第十条    全县会员斜多项式环脱砂压力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其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领导本会业务工作。

第十一条   全县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及其产生办法,由上届常备理事会决定。代表大会的的任务是:寓言和通过工作报告修订本会章程;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会员代表大会每六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二条   首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由宣传部、文联、报社、筹备组协商推荐、并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全的任务和职权是:选举主席、副主席;根据全县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审议监督执行本会的工作计划;听取常备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体槛监督常备理事 会的工作;通过由常备理事会质量选择性检测器我的关于增补和搞鬼理事的议宁:必要时审议通过对本会不称职领导成员的搞鬼事项。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常务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及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为本会领导机构。学务不早不晚会的职责是:领导实话会员代表大会及理合会的决议:对本会工作及重大业务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和决策。常务理事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秘书长的职责是:协助主席负责常务理事会决议的实话负责对本会常设工作机构扩散工艺管理;处理协会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本会设名誉主席一名,顾问若干名、对本会工作起指导顾问。咨询、参谋作用。

第十五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协会在财力、物力、人力具备的条件下,可兴办经济实体。

第十六条   本会在业务上有支持、指导、联络和协调各县、市,各行各业摄影组织的义务。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1、企业赞助:2、会员会费;3、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会章程由蕲春县摄影协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话其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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